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日。
姓 名 |
刘甫金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4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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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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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新宁县丰田乡茶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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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196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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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工程兵第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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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精神分裂症因病致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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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性质 |
因病 |
拟评残疾等级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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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情况 |
精神分裂症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联系电话:4920015 地址: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510室 )
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