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六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采石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新宁县麻林建筑用砂石加工场沉淀池设置不规范,雨污分流和防尘不彻底,“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落实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加强采石采砂行业监管,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整改措施 |
1. 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 2. 加大新设采矿权项目绿色矿山建设力度。 3. 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 4. 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落实基金管理制度。 5. 强化惩戒手段。 6. 完成具体问题整改(关闭新宁县麻林建筑用砂石加工场完成“三清两断”及生态修复工作)。 |
整改成效 |
1.严格矿山源头管控。我县编制了《新宁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年-2025年)砂石土矿控制数14个以内。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精神,进行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关闭注销“小、散、乱”砂石土矿15个,达到了整治目标。 2.编制了《新宁县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生产矿山已评绿色矿山2个,目前我县还未新设砂石土矿,凡新设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3.生产矿山企业已全部纳入到省矿山动态监管系统管理,压实了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必须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义务,做到年初有修复计划,年底有年度验收。 4.编制方案,落实基金管理制度,推进修复。关闭退出15个砂石土矿,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9个(其中已经完成新宁县麻林建筑用砂石加工场及清江桥代田采石场2个矿山生态修复及闭坑工作、代验收矿山2个、2021年12月底计划完成覆土5个)转型利用5个、自然修复1个。生产矿山全部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足额缴存了基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5.强化惩戒手段。对未按规定计提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或未通过生态修复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托省矿山动态监管系统严格日常管理。 6.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5日对新宁县麻林建筑用砂石加工场作出关闭决定。2021年11月22日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复核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2021年11月23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环保、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进行了闭坑验收,完成了修复工作。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2日
受理部门: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141号
联系电话:0739-4811736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