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全县市场建设规划布局;负责市场开发和所辖市场的建设管理及维修。
二、负责所辖市场的资产的管理及经营和治安、消防、卫生、经营秩序活动的日常管理,调解市场纠纷,管理市场物业,提供有偿服务,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等费用和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三、组织市场检查、评比和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新建市场进行规划和建设审批,指导管理社会办市场。
四、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或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对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进行查处。
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